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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准备案实施

发布时间:2016-09-07 11:04:02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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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教改办函〔201648号)。这标志着《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获国家批准,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制定历时一年多时间,凝聚了全校师生员工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学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推动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行动指南。

根据《方案》,学校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面向服务海洋强国、海运强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具有鲜明海事特色的发展模式,努力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海事大学,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学校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人力资源充分开发、办学资源科学配置、大学文化开放包容的良好发展生态,力争成为海事教育发展的引领者、交通科技与文化进步的推动者,努力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海事大学。

围绕改革目标,《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完善和发展现代大学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推进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改革公共资源配置与支持保障机制、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8个方面37项改革措施。

目前,学校已制定了落实综合改革的推进计划,明确了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以及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改革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稳步推进,逐项落实。近期,学校将下发《贯彻实施〈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和《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根据责任分工、按照任务台账,进行重点任务督办落实,确保改革任务能够落地见效。

今后,学校将根据中央和部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不断细化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探索授权备案机制,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方案》实施工作,确保改革积极、稳步、有序推进,加快推进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为国家和行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