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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度十件大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6 09:34:49 发布人:  

各单位、部门:

在即将过去的2013年,全校师生员工奋力进取,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又上新台阶,实现了科技实力的稳步增强,开拓了师资队伍建设的新局面,确保了学科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促进了国际化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提升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为全面梳理和展示2013年全校的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彰显在过去一年里全校师生取得的带有标志性的业绩,每年一度的“大连海事大学十件大事”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度学校发生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做出卓越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人物。

二、评选标准

1、针对性:推选事件应针对2013年学校标志性事件或有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举措等,内容涵盖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党建思政、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

2、重要性:推选事件对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3、积极性:推选事件反映学校师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导师生员工形成积极向上的风气。

4、吸引力:推选事件符合“三贴近”( 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师生)的要求,在师生员工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热议度。

5、影响力:推选事件对学校产生影响力的大小以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度。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部门)对2013年度重大事件进行推荐,党委宣传统战部经初步汇总、筛选、整理后,提交学校确定候选事件。

2、在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发布候选事件,供广大师生、校友评选参考。

3、广大师生、校友从候选事件中选出认为最能代表学校2013年度发展建设中的10件标志性事件、新闻、人物,并按照规则填写选票,填写选票时须写清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等。

4、党委宣传统战部对提交的选票进行收集与统计,将选票结果提交学校,最终由学校确定“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度十件大事”。

5、在校园网等宣传媒体上正式公布评选结果。

6、凡参加评选的个人,均有机会参与抽奖。

四、评选活动起止日期

1、各单位(部门)推荐事件截止日期为20131210日,并按照要求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见附件)。

2、评选活动在20131231日结束。

3、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推荐、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和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联系人:党委宣传统战部 张薇,联系电话:84729218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31126

附件:2013年大连海事大学十件大事征集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