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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6:15:35 发布人:刘钊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内,是一所集小学和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小学语文教师:1名

 2.小学数学教师:2名

 3.小学音乐教师:1名

 4.小学美术教师:1名

 5.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

 6.初中地理教师:1名

 7.初中生物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三)热爱中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及以上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六)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八)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九)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无法提供者,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编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2:00

 招聘邮箱:dlhfxxzp@126.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

 宣讲会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请按《简历模板》(附件1)填写,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简历”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本硕期间成绩单,扫描成1个PDF文档,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3)《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一览表”命名;

 (4)《亲属关系及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承诺书”命名。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需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指定招聘邮箱(电子版分别上传至附件,请勿合并压缩),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考核当天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历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签约的按违约处理,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0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下不予聘用。

 3.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1.学校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拟聘用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4.在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应聘邮箱:dlhfxxzp@126.com

 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简历模板

       2.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览表

       3.亲属关系及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