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至15日,我校法学院裴桦老师代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参加了辽宁省法学会组织的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践行“大学习、大讨论”精神,法学家、法律专家“进农村、进社区”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活动。该活动计划分辽东、辽西、辽南和辽北四组进行,走遍辽宁省14个市,专门宣讲法律知识,回答百姓咨询。裴桦老师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辽东组,在辽阳、本溪、丹东等地进行了宣讲和咨询活动。

本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专家组成员重点围绕居民提出的老年人再婚、遗产继承、夫妻财产、邻里关系等民事法律问题和盗窃、人身伤害等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宣讲和解答;在农村还涉及到老年人赡养、土地承包等问题;在丹东地区因为林地较多,专家特别针对我省于一年前开始的林权改革进行了宣讲和咨询。通过这次活动,专家们感到百姓的法律意识比以往有明显提高,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的要求十分强烈。这次活动也给专家一次接触实践、近距离了解百姓生活中法律问题的机会,参加活动的各位专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编辑 张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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