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4-2015学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助学金评选要求
1.专项助学金
(1)专项助学金申请对象:
我校在籍本科二年级及以上、本学年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专项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及班级集体活动中有积极表现,在同学中起到正面的榜样示范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参照名额分配表参评基本条件执行。
(3)评选要求:
专项助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专项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之间不可以兼得,专项助学金与奖学金之间允许兼得,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选。
专项助学金获得者自本学年起下发荣誉证书。
转专业学生在新所在院系评选专项助学金。
申请学生填写《专项助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手写签名,以备存档。
各院系按照不同专项助学金名称逐一填写《专项助学金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即可。
申请中海油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专门的《中海油助学基金申请表》并登陆宋庆龄基金会网站录入个人信息。系统地址:
http://113.208.112.60:8180/sclf/login.jsp
登陆用户名:dlhsdx
登录密码:dlhsdx84723228
2.国家助学金
一等助学金:本学年校一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本科学生
二等助学金:本学年校二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本科学生
三等助学金:本学年校三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本科学生
院系提交《备案表》电子版
二、奖学金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我校2014-2015学年在校的2012、2013、2014级本科学生及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脱产研究生。
2.评选依据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
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一,申请范围:我校学生于上学年或本学年被评定为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评定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者。
第二,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发放方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按照综合测评的B项积分名次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待获奖者通过教育部审批合格后,一次发放奖学金。
第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照年级及专业顺序认真填写《 __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手写签名,以备存档.
(3)专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一,评定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二,上报材料要求:
[1]学院汇总材料
《专项奖学金汇总表》(按照专项奖学金名称填写,每项奖学金填写一张汇总表)、
《专项助学金汇总表》(按照专项助学金名称填写,每项助学金填写一张汇总表)、
《航海类专业奖学金汇总表》、《陆上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学习进步奖报表》只需提供电子版。
[2]学生个人申报材料
学生个人需认真填写《专项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手写签名,以备存档。
评奖年度成绩单一份,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加材料。
特殊要求: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申请材料:
学生个人申请书(对航海事业、航海文化的认同、不畏艰险的航海人精神及本人立志上船的决心等)学生撰写申请书后必须附上手写签名。
成绩单
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仁建集团奖学金申请材料:
该奖学金由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差额评审,申请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平均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习排名和综合排名为专业班级前15%,原始成绩无挂科,英语四级。
学生填写《仁建集团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一份。
各院系自行联系设定的专项奖学金:
由各院系组织评选,每项专项奖学金单独填写《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个人填写《专项奖学金登记表》报学生处/研究生院备案一份。
(4)情商奖学金
各院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情商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严格组织评审。
申请学生需填写《情商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一份
院系填写汇总表电子版。
(5)单项奖学金
第一:学习进步奖
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填写学习进步奖学生名单电子版
第二:单科竞赛奖
由参赛组织部门提供全校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提交加盖组织部门公章的打印版和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我们根据获奖名单发放奖金,不接受学生或所在院系单人提出的申请。
今年已经申请了情商奖学金的科研奖励的学生将不再发放单科竞赛奖。
三、学生先进集体及个人
第一,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每人需填写登记表一份
第二,学院提交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评审依据为《大连海事大学先进中队、三好区队、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10月20日以院系为单位进行集中报送、审核。报送时按院系将本科生和研究生材料分别统计报送,填写《评审统计单》。请院系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关,确保材料报送及时准确。逾期、错报、漏报的材料不予通过。
打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所有汇总表均只需提供电子版,学生个人申请表不需要提交电子版。
本科生材料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综合楼714房间,电话84723615)
研究生材料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综合楼726房间,电话84726596)
特此通知。
(各项评定制度学生可查阅学生手册或登录资助网奖助学金专区
http://zizhu.dlmu.edu.cn/scholarship.asp)
奖学金评定工作进度请参阅《2014-2015学年奖助学金评定时间表》,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材料。
学生处、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