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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2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5-22
活动时间:08:30
活动地点:综合楼713
内容:
作者:王慧敏 发布日期:2016-5-17 15:37:00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16年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活动的通知》(辽教基金字【2016】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就第十届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推荐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学生及研究生,每个学院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人。
2.推荐参评的具体条件: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孝敬父母,尊敬他人,品德高尚,作风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谦虚谨慎,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在青年学生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可适当优先推荐;
(6)具有先进的理念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较强,在科研、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国家级奖励的优秀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材料要求:
(1)初选阶段,推荐候选人提交电子版事迹简表。
(2)候选人准备4分钟个人演讲,自制配合演讲的PPT。
(3)终审候选人准备推荐表(含电子版),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以通讯体裁为宜,含电子版)其他有关获奖情况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学习照、生活照电子版各三张。
学校推荐候选人按照册一:推荐表、个人事迹;册二:辅助材料(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综合素质)顺序装订,一式五份。
(4)初审材料提交时间5月20日中午前,复审PPT报送时间5月23日中午前。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联盟邮箱dmuzzfw@sina.com。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713。
联系人:王慧敏老师,电话84723615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