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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困难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6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5-06
活动时间:09:00
活动地点:
内容:
作者:张淼 发布日期:2016-4-29 15:19:00
各学院(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按照《关于推荐2016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通知》(辽学就〔2016〕27号)相关要求,现将推荐我校2016年困难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已纳入2016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帐仍未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
  二、岗位数量:6名。
  三、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学生就业相关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及工资标准:根据《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2011]389号)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公益性岗位工资由省财政承担,服务期限为1-2年。
  五、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毕业生将个人简历于5月10日下班前发送至wen0000@126.com(标题请注明:公益性岗位应聘—学历—专业—姓名),具体面试后续将电话通知。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将对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9209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