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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5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5-10-15
活动时间:16:00
活动地点:
内容:
关于办理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学校从即日起将对进出校园的特种车辆进行规范,特种车辆进出校园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
  与学校有业务往来需进入校园作业的校外特种车辆。主要包括:车长≥6m或者乘坐人数≥20人的大型客车、运输沙土的自卸汽车、混凝土运输车、罐车、挂车等。
  2、所需材料
  《大连海事大学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通行期限超过15天的还需提供相关合作合同复印件。
  3、业务受理
  办理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时须由与作业内容相关的校内相关责任单位(部门)统一办理。材料齐全后,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保卫处(综合楼0119),审核通过后予以配发《大连海事大学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
  4、项目结束后,须将证件收齐统一返还保卫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胜龙、郁健
  联系电话:9467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特种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