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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5-07-31
活动时间:17:00
活动地点:网上报名
内容: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相关教师及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辽宁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辽教办电[2015]88号)的有关要求,现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竞赛目的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共同主办。
校内选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由副校长单红军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其他主办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
校内选拔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邀请企业代表、投资人和投资机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培训工作。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类型及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⑴ “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⑵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⑶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⑷“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竞赛组别及参赛条件
⑴创意组
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未注册企业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⑵实践组
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3.参赛要求
以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
团队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践组可以为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详细参赛要求见《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附件1)。
五、赛程赛制
1.竞赛报名(2015年6月8日-7月31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并填写项目计划书,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7月25日前发送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见附件2,字数不多于20000字)至cxzx@dlmu.edu.cn
2.校内选拔与培训(2015年8月1日-8月15日)
组织专家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择优推荐6个项目参加辽宁省竞赛。竞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开设指导讲座,对推荐团队进行培训。
3.省级大赛(2015年8月15日-9月15日)
⑴省级初赛阶段
省级初赛阶段主要对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
⑵省级决赛阶段
省级决赛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和投资人现场评估。
4.全国总决赛(2015年9月15日-全国总决赛时间)
省赛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竞赛奖励
在全国和辽宁省总决赛获奖的学生团队,给予A类竞赛等同的课程成绩乘系数或创新学分加分的奖励,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获得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的项目指导教师给予等同于承担一项教学改革项目的奖励。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 务 处 张 弘 84723603
研 究 生 院 刘文永 84726596
就业指导中心 李德静 84723255
校 团 委 王 超 84727675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连海事大学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