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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院一品”特色学生工作申报立项
发布时间:2014-11-10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4-11-10
活动时间:17:00
活动地点:网上提交
内容:
关于开展2014年“一院一品”特色学生工作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特色建设、品牌建设和实效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一院一品”特色学生工作申报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实际,以增强学生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以打造学生工作特色与品牌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建具有良好教育效果、浓郁时代气息、鲜明海大特色和长远影响的学院(系)学生工作品牌项目,形成“一院一品”的学生工作基本格局,以更好的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二、建设标准
申报的品牌项目须主题鲜明,紧紧围绕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学生成才需求,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标准如下:
1.方向性。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以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为根本目标,使创建工作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符合大学生思想实际,满足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2.专业性。坚持贴近学习、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紧紧把握当前学生发展的要求,紧密联系学校、院(系)和专业实际,能够对学生今后发展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3.创新性。积极转变观念,强化创新意识,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使我校学生工作出特色、出亮点、出精品。
4.系统性。精心策划、积极申报、认真开展、总结提高,使整项创建工作及诸环节间具有连续性、完整性。
5.长效性。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立项的品牌活动能够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不断丰富、发展和实施。
三、实施过程
1.项目申报:各院(系)根据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的相关要求,可申报已有一定基础、需要继续深化的学生工作品牌建设项目,也可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提炼新的学生工作品牌建设项目。
2.答辩立项:学生工作部(处)将于11月中旬组织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答辩成绩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3.中期考核:2014年学生工作特色创新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2015年5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估。
4.总结验收:项目完成后,各立项单位应认真做好经验总结,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供项目结题报告和其他成果材料,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和验收。
5.经费资助:以院(系)为单位申报,一个院(系)申报一个项目;学生工作部(处)将对考核验收优秀的立项项目给予2000—5000元的经费资助与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开展创建“一院一品”活动是提升学生工作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创建方向,精心策划,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创建活动。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加强对在开展“一院一品”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的交流、宣传力度,大力培育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把“一院一品”工作引向深入。
3.注重积累,形成成果。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创建“一院一品”活动过程中的宣传报道与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请各院(系)在认真思考、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一院一品”特色学生工作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五份,于11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李凯。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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