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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院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经学校批准,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决定公开招聘院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及岗位职责

(一)实践培养与信息技术岗(1人)

1.负责非全日制MBA/MEM实践课程体系的运营与管理。

2.负责非全日制MBA/MEM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企业资源的对接协调及实践活动的组织执行。

4.负责非全日制MBA/MEM学生竞赛活动的统筹管理。

5.负责产教融合相关服务的推进与落实。

6.负责非全日制MBA/MEM IPMP认证项目管理。

7.负责学院专业学位教育(MBA/MEM)中心网站、信息化平台及数字化资源的建设与运维。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与市场推广岗(1人)

1.负责非全日制MBA/MEM招生政策的制定与招生规划的统筹实施。

2.负责非全日制MBA/MEM招生渠道开拓与维护。

3.负责非全日制MBA/MEM招生宣传与咨询。

4.负责非全日制MBA/MEM招考录取全流程工作。

5.负责项目品牌宣传与新媒体建设。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41日之后出生)

(七)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实践培养与信息技术岗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专业代码0809)

3.招生与市场推广岗能够适应长期出差任务。

(八)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九)录用人员原则上须于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到校工作。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工作待遇

薪酬面议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43017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zhang_meng_shuo@dlmu.edu.cn,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不可重复投递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3)。

4.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最多申报1个岗位。

(2)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院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组织综合评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本次岗位招聘。参加考核人员由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院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院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及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心理测试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批备案后,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联系人:老师、张老师

3.联系电话0411-847250600411-84723289

4.招聘邮箱:zhang_meng_shuo@dlmu.edu.cn

5.监督电话:0411-84720997

6.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

2.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一览表

3.亲属关系承诺书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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