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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半军事管理副大队长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2 15:29:25 发布人:李红姝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半军事管理副大队长2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半军事管理副大队长:2名。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纵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协助大队制定和实施半军事管理各项工作计划。

3.协助大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养等工作。

4.协助大队做好学风建设相关工作。

5.协助大队做好半军事管理的组织、监督、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

6.协助大队做好新生集中军事训练、新生接续训练、校阅方队训练及其他半军事管理训练活动。

7.协助大队做好学生文明素养教育工作。

8.协助大队做好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工作。

9.协助大队做好升国旗仪式的组织工作。

10.协助纵队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组织工作。

11.负责指导大队半军事管理学生社团的建设工作。

12.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使用器材和装备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半军事管理卫兵勤务和道路执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上课列队期间道路执勤等工作。

15.完成半军事管理纵队、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副团职或技术(文职)九级及以上部队退役军官。

(三)具有较高的军事素质、训练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军事训练、队列训练和大型活动举办经历。

(四)热爱半军事管理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具备开展大学生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七)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1)准备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简历、《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半军事管理副大队长招聘应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及《汇总表》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汇总表》(须为EXCEL文件)和应聘材料(须为PDF文件,其中个人简历自成一个PDF文件,其他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聘邮箱,具体要求见《应聘材料准备与提交说明》(附件2)。

3.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

学校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1.考察人选至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须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心理测试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公开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主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程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校工作。

(二)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学校能够及时联络,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邮政编码:116026

(三)联 系 人:张老师 0411-84729623

张老师 0411-84723931

(四)招聘邮箱:dmufddzzp@163.com

(五)监督电话(传真):0411-84729225

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

1.《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半军事管理副大队长招聘应聘信息汇总表》

2.《应聘材料准备与提交说明》




 大连海事大学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