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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18年度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19:55:04 发布人:李红姝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大连海事大学校园内,是一所集小学和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教师(事业编制),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初中英语教师:1名

(三)初中历史教师:1名

(四)小学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师德;

(三)热爱中小学教育教学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四)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如下:

1.本科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六)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七)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八)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九)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无法提供者,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编制,根据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四、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14日

2.招聘邮箱:dlmuzhaopin2018@126.com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00-12:30

2.宣讲会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00-12:00

3.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一)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请按《简历模板》(附件1)填写,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度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请勿更改格式)

(四)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需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指定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版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考核当天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历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志愿,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签约的按违约处理,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成立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若低于该比例,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实际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下不予聘用。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学校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二)拟聘用人选至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三级甲等医院重新体检。

(三)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四)在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五)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选报学校审批同意,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试后,在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三)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2.监督反映:

电话:0411-84729225

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简历模板

2.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度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