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日期:2016-06-04
活动时间:17:06
活动地点:
内容:
作者:李九玲 发布日期:2016-6-1 15:56:00
各单位:
我校2016年各交换生项目及国际联合培养项目目前均已启动,为了保证此两类项目下一步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派出校际交换学生管理办法(2011年11月修订)》、《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培养项目学生管理办法(2011年11月修订)》,现对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计划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参加校际交换学习项目及联合培养项目赴境外学习的相关学生,尽快根据规定办理交换留学手续或国际联合培养留学手续,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学校不予承认国外学习的学分并按擅自离校处理。
2、学生离校前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清欠所有贷款,并与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所在院系签订相应协议书。请相关部门做好费用的收缴工作及协议的签署工作。
3、涉及毕业班的院系,应提前将毕业信息采集、毕业资格审查等事宜向学生通报,指导学生提前进行信息采集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4、请相关院系在学生离校前指定联系人,负责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学生境外学习期间的思想及学习情况进行指导。
5、关于学生境外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及考试管理、返校管理等事项请相关院系及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两个办法认真执行。
6、近期将召开全校范围的校际交换项目、国际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出国前教育会,具体安排请留意办公通知和学生通知。
特此通知。
不明事宜请致电国合处:7540、3585 联系人:李九玲、王延凤
查询《大连海事大学派出校际交换学生管理办法(2011年11月修订)》请点击
http://my.dlmu.edu.cn/oa/workFlow/openFileReleasePubHtml.do?content=115757_33423&title=;
查询《大连海事大学国际联合培养项目学生管理办法(2011年11月修订)》,请点击
http://my.dlmu.edu.cn/oa/workFlow/openFileReleasePubHtml.do?content=115757_33418&title=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