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本科毕业生同学:
临近毕业,财务处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费进行结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内容
本次缴费对象为2016届本科毕业生,缴费内容为2015-2016(1)和2015-2016(2)两学期学分学费总额。财务处网站已提供2015-2016(1)和2015-2016(2)两学期学分学费总额情况,请同学及时查看。
本科生四年学费缴纳示例说明:
海商法专业2016届毕业学生缴费情况:
第一学年(2012-2013)应交学费为4800元。入学时按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之后按选课学分核算学费,到毕业学费结算时多退少补。
第二学年(2013-2014)应交学费为: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第一学年选课总学分56学分(每学分学费为4800元/学年×4学年/180学分=106.66元/学分),核算出第一学年应交学费5972.96元(106.66元/学分×56学分=5972.96元),第一学年入学时已交4800元,故第二学年应补交第一学年学分学费1172.96元(5972.96元-4800元=1172.96元)。因此第二学年学费为5972.96元(1172.96元+4800元=5972.96元)。
第三学年(2014-2015)应交学费为: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第二学年选课总学分56学分,核算出第二学年应交学费5972.96元(106.66元/学分×56学分=5972.96元),第二学年已交4800元,故第三学年应补交第二学年学分学费1172.96元(5972.96元-4800元=1172.96元)。因此第三学年学费为5972.96元(1172.96元+4800元=5972.96元)。
第四学年(2015-2016)应交学费为: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第三学年选课总学分56学分,核算出第三学年应交学费5972.96元(106.66元/学分×56学分=5972.96元),第三学年已交4800元,故第四学年应补交第三学年学分学费1172.96元(5972.96元-4800元=1172.96元)。另外,第四学年应交17学分毕业论文学费1813.22元(17学分×106.66元/学分=1813.22元)。因此第四学年学费为2986.18元(1172.96元+1813.22元=2986.18元)。第四学年为在校最后学年,不再收取下一年学费。
毕业前学费结算:
每年6月份左右,财务处将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第四学年选课总学分12学分,结算出第四学年应补交学费为1279.92元(12学分×106.66元/学分=1279.92元)。
注:正常选课每学分学费为106.66元,重修每学分学费按正常学分学费70%收取,即重修每学分学费为106.66元/学分×0.7=74.66元/学分。
二、划转时间
财务处将于6月7日起,通过银行划转方式收取应缴学费。请同学将所欠学费及其他费用足额存入学校所发的中国银行卡内,以便学校划转。
三、收据发放
学费和住宿费收据将于毕业前通过学院指导员发放至同学手中。
“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缴费情况,详细使用说明,请查看以下网址:
http://cwc.dlmu.edu.cn/html/2016/tzgg_0527/4563.html
四、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84784796 84785079
财务处:84729243
教务处:84729222
财务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