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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及贸易法律实践讲座

发布时间:2016-05-13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5-13
活动时间:09:00
活动地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楼214
内容:
作者:丁祖山 发布日期:2016-5-7 6:45:00
一、讲座时间:2016年5月13日 09:00-12:00
二、讲座地点: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楼214
三、讲座题目:(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shipping and trade Law and Practice)
李连君律师:《国际航运及贸易法律中的热点问题》
李民律师:《关于申请马瑞瓦禁令的法律与实践》
Marjorie Holmes律师:Current Issues on EU Shipping Antitrust Law 《欧盟航运反垄断法现状及热点问题》

四、主讲人简介:
1.李连君律师:
李律师是礼德齐伯礼律师行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合伙人。他具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执业执照。李律师对航运、海事、国际贸易、信用证、航运融资、买卖船舶、造船、国际商业及航运仲裁均拥有广泛经验。李律师是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的资深会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還是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武汉及青岛及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隆坡地区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同时李律师还是他还是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学院和高丽大学的客座教授,以及香港港口及航运局成员,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
李律师曾获得"The Legal Media Group Guides to the World's Leading Lawyers"、"The Legal 500 Pacific& Asia"、"Chambers & Partners"、"Who's Who Legal"及其他法律指南高度赞扬为杰出的航运诉讼律师。Chambers 亚太2015这样评价李律师:“客户赞扬李连君律师能提供“非常有建设性和有帮助的法律意见”。他同时也被称赞为“有经验的,专业的,奉献的和负责的”从业者。他处理了该所很多主要的案件,近期的主要案例包括为中国租船有限公司一个高达一亿九千万美元的租船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李律师就学并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世界海事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及香港大学。他在1993年到港工作前任职于大连海事大学及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李律师还拥有远洋轮船二副资格,具有两年以上的航海经验。

2.李民律师:
李民先生于大连海事大学获得国际多式联运专业本科学位,以及海商法硕士学位。他曾在中国从事海商法实务,后赴伦敦大学学院修读海商法硕士学位。他是香港及中国的执业律师,专业从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特别是航运和贸易方面的诉讼和仲裁。他为船东、租家以及他们的船东互保协会提供法律意见,在租约、提单、国际货物贸易、信用证、船舶买卖、扣船、造船和船舶融资等方面有广泛的经验。李民先生现为礼德齐伯礼律师行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的航运诉讼部合伙人。他能操流利国语及英语。

3. Marjorie Holmes律师:
Marjorie Holmes女士是英国礼德律师行(伦敦)ReedSmith(London)的合伙人。Marjorie Holmes专攻竞争法,在航空、海事、保险、建筑,能源和电信等许多方面有丰富经验。曾作为公司代表参与欧盟和英国竞争监管委员会的多项调查研究,同时她还担任多个贸易组织的法律顾问,负责兼并和收购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