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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连海事大学“青春之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0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4-20
活动时间:23:59
活动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礼堂
内容:
关于举办大连海事大学纪念建团94周年“青春之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值此纪念中国共青团建团94周年、五四运动97周年之际,为激励全校广大团员及青年朋友们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振奋精神,在全校营造浓重的团学工作氛围,特决定举办大连海事大学纪念建团94周年“青春之歌”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比赛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18:00
  比赛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礼堂
参赛人员:各院(系)代表队

(一)合唱主题及合唱曲目
1. 合唱主题:“青春之歌”;
2. 歌唱曲目自选,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要积极向上,符合新时代青年学生身份。
(二)相关要求
1.每支参赛队伍准备一首合唱曲目,总限时5分钟;
2.各学院(系)须自行准备合唱伴奏,伴奏带为纯音乐伴奏,不允许出现贴声。并指派专人播放伴奏;
3.以学院(系)为单位报送参赛队伍,每学院只能选派一支合唱队伍(参加表演的总人数控制在50—60人之间)。
(三)评分标准
1. 队伍精神饱满、富有朝气,队型排列合理、纪律良好,行动整齐、上下台有序(2.0)
2. 指挥节奏正确,与伴奏音乐的速度一致,动作大方到位,具有带动力(2.0)
3. 音准、节奏正确、与指挥的动作配合默契(2.0)
4. 有(领、齐、轮)唱等各种演唱形式(2.0)
5. 演出服装整齐、统一,音响伴奏清楚,没有贴声现象(2.0)
6. 每支参赛队表演时间为5分钟(每超30秒扣0.1分)
每支参赛队人数如超过指定人数将予以扣分(每超一人扣0.5分)
(四)报名方式
1.每支参赛队请于4月20日下班前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请参见附件一;
2.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9278         
(五)奖项设置
集体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
单项奖设置:最佳指挥奖

特此通知
             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