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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1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5-11-21
活动时间:20:00
活动地点:
内容:
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指导教师及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大学生创新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2015年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经中期检查合格的创新和创业训练项目、2014年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5年创业实践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国家级项目由大学生创新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验收,以听取汇报、实物查阅为主;省级、校级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验收。
二、验收时间
国家级项目拟定于11月21-22日结题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级、校级答辩由各学院(系)自行组织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三、验收要求
1.大学生创新教育与实践中心组织专家集中听取国家级项目的结题答辩,同时查阅《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过程记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
2.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创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项目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利申请书、实物作品(含软件或系统)的设计说明书、图纸及图片等。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5日起登陆“大创项目管理系统”,详细阅读学生端操作说明,结项答辩前提交相关材料。
4.各项目结题验收前须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工作,逾期经费收回,不予报销。
5.中止项目,请于11月1日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中止申请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中止后,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以负责人身份申请下一年度项目,并视情况收回已使用的项目经费。未办理申请的,按擅自中止处理。
6.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变更,结项证书各项目信息以“大创项目管理系统”为准。
7.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规范结题验收程序,保证项目评优质量。请于11月9日前将《2015年省级、校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安排》(附件3)的电子版通过消息流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张弘。并按验收安排情况组织本单位省级、校级项目答辩事宜,答辩结果在“大创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根据填报结果将生成各学院(系)《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系)印章于11月28日前送交创新中心,电子版通过消息流转系统发送至教务处张弘。
四、联系人及方式
大学生创新教育与实践中心
张 弘 84723603
地 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4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孙伟政(同学) 18340819481
地 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5
附件:1.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验收项目汇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中止申请表
3.2015年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安排

               大学生创新教育与实践中心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