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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5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5-10-25
活动时间:08:50
活动地点:
内容:
各学院(系):
  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工作现在启动,并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当年课程考试成绩全部优良,学位课考试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3、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习期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应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或者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或论文被收入会议论文者优先。
  4、积极参加校、院(系)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及社会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5、评奖人数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人数的5%。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及比例
  在学校、院系及班级或社团组织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除基本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为维护、执行校纪校规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3、在任职期间,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使任职的部门受到学校表彰、奖励或好评,并总结出具体的典型材料。
  4、评奖人数一般不超过在校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0%。
  四、评定程序
  1、所有荣誉称号的评选,首先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所在学院(系)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2、博士研究生在所在学院(系)参加评审。
  3、凡被评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者,学校为其颁发荣誉证书。
  4、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的同学填写《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存入学生档案。
  五、上报材料
  1、《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只发送电子版。
  2、10月2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综合楼726,电话84726596)。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