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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构建非公企业和谐的劳资关系《大连日报:2015年12月29日》

作者:运中 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6-01-07 10:43:00阅读次数:
  本报讯(运中)大连海事大学史春林、董晓洁、苏萍发表文章强调,大连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的管理。一是要转变经济发展观念。政府必须改变单纯招商引资而忽略劳动者权益的片面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良性发展氛围。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应在建筑、服务、教育培训等行业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这些行业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构筑面向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化的再就业、医疗、住房、子女入学和生活救助等扶贫帮困等救助机制。三是完善三方协商机制。规范企业方代表的主体地位,增强劳动者代表——工会的主动性,加强政府一方的主体即劳动行政部门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工会建设。首先要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法律定位;其次要完善工会会员选举制度;再次要强化工会权力;第四要拓宽工会组织的沟通渠道;最后要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创新理念,在创新中构建企业和谐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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