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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征兵办《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

发布时间:2016-05-29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5-29
活动时间:10:00
活动地点:
内容:
作者:曲凤春 发布日期:2016-5-27 15:17:00
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有关要求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满24周岁以内(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满23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检查、政治考核、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环节,今年直招士官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应招青年通过网上查询招收专业,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网上打印政治考核表,对网上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能予以征招。直招士官报名网址:http://gfbzb.gov.cn。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参加网上报名的同时,要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各市征兵办公室要认真对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学历和专业现地进行查验,并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学历专业审查意见栏由学校负责填写,加盖院校行政章(不能加盖学生处或就业处公章);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由市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省征兵办公室对符合征集条件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指导各地择优选定预招对象。各市征兵办公室与本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入伍同时要发放《入伍通知书》。新兵档案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交接,并继续按照自行到部队报到方式组织起运,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入伍资格。
三、时间安排
直招士官工作由各市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6月底前,各市征兵办公室要完成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专业审定,6月30日前,将各专业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视全省总体情况,确定各市各专业招收任务。而后由各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签订协议书。7月10日前,各市将预招对象档案(含体检表、政治考核表、学历专业审定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学籍档案)送交省征兵办公室。7月15日前省征兵办完成与部队档案审理和交接。8月1日批准入伍,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


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