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践团队:
根据《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的相关内容要求,现将2016年“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级四项”评比材料上交工作
1.“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团队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各团队将纸质版证明材料统一存至档案袋上交,证明材料写作格式参见附件1);
2.回收调查问卷,上交《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调查问卷结果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各团队将纸质版调查问卷统一存至档案袋上交);
3.活动反馈表(详见《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附件5:大连海事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4.“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队旗(请装入同一档案袋上交,不慎丢失请补交队旗费)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公邮:dmu_shsjb@163.com。此外,如有团队被当地媒体采访报道,可以上交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题词等补充材料。
各实践团队将上述材料于3月19日(周六)之前上交至各院系社会实践部,具体上交时间以各院系安排时间为准。
二、成果验收
1.各院系依托《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组织团队进行自评、互评,各团队按对应项目提供具体数据及影像资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各团队队长请于3月19日前完成《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内各项内容,并诚实守信地进行自评,于3月19日晚前上交各院系负责人(具体上交时间以各院系安排时间为准)。
各院系请参照《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于3月19日前认真负责地展开并完成“互评”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各院系自行安排),各院(系)“他评”工作将在3月20日由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统一组织安排。
2.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针对各院系验收情况,暂定3月23日组织开展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答辩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以学生通知为准),请各实践团队提前准备好答辩所需材料:答辩PPT、团队总结报告(2000字以上)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其中至少有6张具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写作要求详见附件2《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中《大连海事大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报告写作模板》)。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公平、公正,监督各实践团队实践成果,根据《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要求,若实践团队在“五级四项”评审工作中取得分数低于40分(前期评审满分为80分),则认为实践队伍未能圆满完成此次“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校不给予团队经费支持。
四、评奖表彰
依据实践完成情况评选出大连海事大学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优秀组织个人”、“优秀实践团队”、 “优秀实践个人”奖项,并给予“优秀实践团队”奖金鼓励。“优秀实践团队”评选根据《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所得出的最后分数确定,确定比例为前20%。奖励金额为600元、400元、200元,比例为20%、30%、50%。
五、联系方式
丁同学:18042684318;张同学:18641187873;杨同学:17604096022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五级四项”实践成果综合考评系统团队证明材料上交模板
http://202.118.89.177/xiaoli/uploadfile/2016/0315/20160315091804725.doc
2. 2016年大连海事大学第八届“海大学子高中母校行”寒假社会实践指导手册
http://202.118.89.177/xiaoli/uploadfile/2016/0315/20160315092129113.doc
3.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调查问卷结果统计表
http://202.118.89.177/xiaoli/uploadfile/2016/0315/201603150928416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