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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连海事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00:00:00 发布人:  
活动日期:2016-03-31
活动时间:23:59
活动地点:
内容:
大连海事大学第三届学生就业创业文化节之创业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大连海事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帮助大学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扎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决定举办大连海事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做好大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提升创业意识,实现创业梦想
二、大赛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6月30日
三、参赛范围:全体在籍学生
四、参赛形式:
团队参赛,每团队2-5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本校内组成跨专业、跨年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学生只限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设指导教师1名。
积极鼓励研究生或本科生高年级的学生参赛,鼓励在校期间进行学术课题研究及成果转化的项目参赛,鼓励正在创业实践的项目参赛。
五、参赛内容和要求
参赛作品力求突出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包括船舶装备制造业及机械能源类、交通运输类、互联网应用技术及物联网类、电子信息和通信类、新型材料类、环境科学类、法律援助类、现代服务类、文化传媒与休闲旅游类等,侧重开发有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参赛作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及现行法律和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大赛以创业计划书、现场展示与答辩的方式为主要评价内容进行评审和比赛。
创业计划书主要围绕企业概况、创业团队、产品与服务、市场与竞争分析、营销策略、生产与运营、财务分析、风险分析及附录等方面撰写。
大赛将实行分类申报、统一比赛、适当加分的方式,即参赛作品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按照同一标准共同组织比赛。凡是已经创业的参赛项目,大赛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将视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给予1%-8%的加分。
已经参加过大连海事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作品不得报名。
六、比赛进程及时间安排
本届创业大赛共分为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参赛学生可以开始组队报名,截止时间3月31日。报名方式: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以电子版发送到大赛邮箱。
2、2016年4月初,指派专家对参加团队进行创业辅导和赛事指导。
3、2016年5月8日前,各参赛团队上交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到大赛邮箱。
4、2016年5月中旬,初赛评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30个作品进入复赛。
5、2016年6月中旬,复赛评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10个作品进入决赛。
6、2016年6月底,大赛决赛,参赛团队现场演示参赛作品,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参赛作品现场演示和创业计划书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等级。
七、赛事奖励
本届创业大赛决赛共设置:特等奖1项,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2项,颁发证书和奖金;二等奖3项,颁发证书和奖金;三等奖4项,颁发证书。大赛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辽宁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八、获奖项目扶持
1、进入决赛阶段比赛的团队,准备实体创业的,可直接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孵化基地+创业辅导+引航导师+就业见习+天使投资”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创业就业支持体系。
2、创业风险投资。比赛决赛将安排创投专家在现场进行投资咨询和洽谈。
九、免责声明
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参赛者(个人或团队)自行把参赛方案中技术及商业内容进行披露的,由参赛者自己负责,与大赛主办方无关;参赛团队中涉及方案中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大赛组织方和参赛评委不得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4728536、84723255
大赛邮箱: dmucic@163.com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21日